械企這些行為,將被拉入黑名單
醫藥網2月20日訊 若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兩次及以上,將無法修復信用
全國各地建立懲處機制
日前,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消息,為進一步深化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該局起草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本辦法所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是指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行政裁決,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當事人列入、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實施信用約束、 聯合懲戒和信用修復,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國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h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規定,負責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由登記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違法行為發生地與登記地不一致的,由作出行政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自作出列入決定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交換至登記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 5 個工作日內記于企業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兩個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因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轄權發生爭議的,應當自發生爭議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管轄。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可以直接管轄下級市場 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下級市場 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其管轄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存 在特殊原因難以辦理的,可以報請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或者指定管轄。
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確定管轄部門。
不得違規銷售醫療器械
按照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且嚴重影響行政機關公信力等三種情形,分領域、分條款明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情形。
當事人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有下列危害人 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情形之一,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超過保質期的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生產經營未按規 定注冊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
生產、銷售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肉類制品的;生產、銷售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 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的;非法采購、加工野生動物的。
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疫苗);生產、進口、銷售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藥品(疫苗)的。
生產、銷售未經注冊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的。
生產、銷售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嬰幼兒和兒童的。
銷售、出租、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國家明令淘汰、 已經報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進行充裝的。
超出許可范圍進行檢驗、檢測、認證的;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結論的;未經認證擅自出 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性活動中使用被列入強制性產品 認證目錄內產品的。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
缺陷產品必須及時召回
當事人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有下列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行為之一,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行政裁決,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預收費用后出現關門停業或者遷移服務場所,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企業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網站公告 30 日后,仍無法取得聯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組織、策劃傳銷或者為傳銷提供便利條件的;被決定永久停止受理商標業務的;惡意商標申請的;故意侵犯知識產權的。
從事無證無照生產經營的;被吊銷、撤銷行政許可、 備案、資質、資格的。
當事人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有下列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情形之一,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確認存在可能對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 的隱患或缺陷,未停止生產、銷售或者進口產品,經責令召回仍拒不召回,違反召回義務的。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經責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第八條 其他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情形,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失信后將有這些后果
《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要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當事人實施下列管理措施:
在審查登記注冊、備案和行政許可、資質、資格時作為重要考量因素。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相關規定,實施相應的任 職資格限制或者行業禁入措施。
不得適用告知承諾等基于企業誠信的便利措施。
不得授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榮譽稱號、表彰獎勵。
不得委托其承擔政府采購項目。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滿1年的當事人, 在履行法定義務、整改糾錯后,可以依據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實施信用修復。
不過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信用修復:
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造成 嚴重危害后果的。
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兩次及以上的。
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被限制或禁止行業準 入期限尚未屆滿的。
此外,《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2015 年 6 月 26 日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加強嚴重質量失信 企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質檢質〔2015〕289 號)、2015 年 12 月 30 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 83 號公布的《嚴重違 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2019 年 5 月 1 日國 9 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6 號公布的《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中有關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的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按照本辦法執行。